各院、部、中心、处、室:
为更好统筹学校工作,增强工作的计划性,提高工作效率,从本周起实行周会议(活动)计划报送制度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.各二级部门举(承)办的会议(活动),需校领导出席的,请提前与相关校领导沟通,并填好《周会议(活动)计划表》。各部门每周五上午将下周召开的会议(活动)计划报党政办汇总、备案。
2.党政办综合协调下周会议(活动)时间地点后,列入校领导周会议(活动)计划。原则上没有在规定时间报送的会议(活动)计划,不列入校领导周会议(活动)计划。
3.需要校领导参加的不可预见的临时性会议,各部门需及时与相关领导沟通。
4.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周会议(活动)计划表(附件1)。
5.报送方式:电子邮箱:635634752@qq.com,联系人:许晶,联系电话:15802589485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