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党员同志:
根据《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总结评先工作的通知》 (民院党发〔2016〕87号)要求,我支部秉着客观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对优秀党员进行申报评选,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,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元月3日前反馈到支部:优秀党员(4人):钱进(党政办)、陈茜(宣传统战部)、许又天(组织人事处)、杜莹(纪检监察室)